男子偽造父母死亡證明想獨占房子 辦公證時被戳穿

   日期:2017-05-09     來源:青年時報    瀏覽:3589    評論:0    
核心提示:張大伯是杭州人,他父母都是1930年代的人。
 張大伯是杭州人,他父母都是1930年代的人。他給出的父母死亡證明顯示,父母去世時都已是耄耋之年,其中父親在2015年過世,母親在2016年底過世。

  近日,50多歲的張大伯來到杭州國立公證處辦理窗口說:“我父母親都已過世,想把他們的房子過戶到我名下。” 張大伯表示,自己之前已經(jīng)來咨詢過,材料都準備好了,還帶了個證人。

  但公證員調(diào)查后竟發(fā)現(xiàn),張大伯的父母還好好地住在養(yǎng)老院呢,這是怎么回事呢?

  自稱獨生子女繼承房產(chǎn)

  材料看起來沒問題

  張大伯是杭州人,他父母都是1930年代的人。他給出的父母死亡證明顯示,父母去世時都已是耄耋之年,其中父親在2015年過世,母親在2016年底過世。

  張大伯還掏出房產(chǎn)三證等,說他就是想繼承父母名下的房。這是套有點老舊的房改房,面積約50平方米,地段位于河坊街附近的小營街道。

  張大伯表示,他是獨生子女,對這套房產(chǎn)的繼承是沒問題的。“我自己也覺得很奇怪,我竟然是獨生子女,念書時,班上的同學都有好多兄弟姐妹,就我不是。”張大伯主動跟公證員聊了起來。

  根據(jù)張大伯提供的人事檔案中關(guān)于親屬關(guān)系內(nèi)容的復印件,子女確實只有他一個。公證員想,那個年代也有可能有獨生子女,但還是多追問了一下,“這個獨生子女的情況,還需要更多的材料來證明,如果因為時間久遠,書面材料缺少的話,可以找證人作證的。”

  公證員的話音剛落,張大伯馬上拉過他旁邊站著的一個男子說:“我知道,我朋友可以作證人。”這位證人在一旁說,他們從小就是朋友,一直知道張大伯是獨生子女。公證員又多問了幾句,這位證人就反問:“你這樣是在故意為難人吧?”

  末了,張大伯還反復叮囑:“我對這個公證比較著急的,我馬上要出國了,能不能盡快幫我辦好?”

  一查材料大多是偽造的

  不僅父母健在還有3個姐姐

  公證員想著要對當事人負責,同意先受理該案,馬上去了相關(guān)部門核實、查詢材料的真?zhèn)?。但核實情況后,讓人大跌眼鏡。

  公證員先去了社區(qū),但社區(qū)工作人員看著兩張死亡證明表示,兩位老人至今還在正常領(lǐng)退休工資。且他們現(xiàn)在不住家中,都住在養(yǎng)老院。

  公證員又馬上去了派出所,民警一查,二老的戶籍都沒有被注銷。那這兩張死亡證明肯定有問題!戶籍大廳的民警仔細辨認了兩張死亡證明,發(fā)現(xiàn)上面蓋的章已達到了以假亂真的程度。

  根據(jù)社區(qū)工作人員提供的“情報”,張大伯絕不是獨生子女。果然,公證員發(fā)現(xiàn),人事檔案原件上記錄,兩位老人共有4個孩子。如果張大伯說自己是家中獨子倒是沒錯,因為他是家中老幺,上面還有3位姐姐。而張大伯拿來的人事檔案復印件,則是被他精心PS過,抹去了3位姐姐的信息。

  等張大伯再次來到公證處時,公證員指出了他的謊言,并提醒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,騙取公證書的,構(gòu)成犯罪,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。前一秒還信心滿滿的張大伯頓時變得很失落,他并沒有透露為何要想出這么一招,收回材料后就匆匆離開了。

  ●律師提醒

  提供內(nèi)容造假的材料 涉嫌私刻印章 該大伯已涉嫌違法犯罪

浙江南方中辰律師事務(wù)所陳樹楊律師指出,張大伯在申請公證時提供了內(nèi)容造假的材料,已涉嫌違法,根據(jù)《公證法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可對其進行拘留、罰款等治安處罰,公證員可就此報警。此外,張大伯還拿著蓋有假公章的死亡證明,如果公安查證后發(fā)現(xiàn)大伯構(gòu)成犯罪,例如材料中國家機關(guān)的印章是大伯私刻的,就涉嫌偽造國家機關(guān)印章罪,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
  此外,公證員也將張大伯加入了公證系統(tǒng)的黑名單,這將提醒其他公證員,如再遇見張大伯辦理公證,要注意審核他提交的材料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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