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買房席卷樓市 律師:隱含人財兩空法律風險

   日期:2016-09-10     來源:騰訊新聞    瀏覽:1322    評論:0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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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媒體報道,面對樓市政策調整的傳聞,大批上海市民涌進民政局辦理離婚,以此增加購房名額,規(guī)避稅費。圖/視覺中國

“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跟你離婚買房”。無論是出于家庭財產增值,還是兼具自住改善,在買房這件事上,離婚已經不再難以啟齒。問題是,離婚買房,究竟是一本萬利?還是風險密布?需要每一個家庭考慮清楚。

離婚買房席卷樓市

近期上海樓市的一波三折,成功地吸引了全國的關注。8月26日,一則“上海將于9月1號限購”的聲音橫空出世;8月29日,上海住建委明確表示“沒有研究過此類政策”。值得一提的是,從傳聞出現到澄清,短短的三天時間在上海樓市已經掀起巨浪。

首先,是上海民政局出現的離婚潮,先是以“限號”來抵擋洶涌的離婚家庭,最終登記處臨時“閉門謝客”。

緊接著,上海樓市出現購房狂潮。就在上周末,根據上海官方數據顯示,一手商品房成交量高達2322套,而在周日當天,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內,據現場排隊購房的市民稱“辦理過戶、查限購至少需要3-5個小時”。

在一線城市購房資格彌足珍貴的當前,購房人能夠充分利用手中的資源來實現改善居住條件,或者提升家庭資產升值的目的。在距離上海千里之外的北京,通過離婚騰挪購房指標的現象同樣比比皆是。

“去年的話房價尚可接受,當時對離婚這個事情還是有一些顧慮和忌諱。但現在我手里資金有限,只能希望以最低的首付,以最大的杠桿去買房。政策上要求,如果不以首套房買的話,稅費又非常高;只能量米下鍋,用離婚買房這種方式增加貸款,減少稅費,降低買房的成本。”購房人可可(化名)表示。

據多名中介經紀人介紹,雖然之前有傳聞上海離婚一年內不允許購房的說法,但實際上只是傳聞。在樓市火熱的北京,政策方面同樣沒有限制。

“現在對于離婚后買房沒有什么時間限制,上午離婚下午就能來買房,這種情況太多了。”一位鏈家地產秦姓工作人員表示,由他經手的離婚買房客戶不在少數。無論是北京還是上海,錢越來越“不值錢”和房價價值的與日俱增之間,形成了巨大的剪刀差。離婚除了騰挪出購房資格之外,還能享受各種利率、稅費的優(yōu)惠。

 以小博大 省下幾十萬

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(jiān)嚴躍解釋,離婚后其中一方可以實現首次購房資格,首付比例下降,能夠降低首付款,從五成可以調整到三成;與此同時,房貸利率可以下調,目前很多城市對于二套房執(zhí)行1.1倍基準利率,而首套則依然可以享受9.5折的優(yōu)惠。“雖然各地執(zhí)行情況有差異,但有一點基本是明確的,即按照首付資格去購房,成本肯定不會高于二套房的購房模式。”嚴躍進表示。

在擁有購房資格的前提下,以一套90平方米、總價100萬的房產為例,以個人購買首套和以家庭為單位購買,在首付差額這一項便可以少支付20萬,如果貸款以20年為限,總還款利息可以省下65000元左右。

除了信貸層面的優(yōu)惠,稅費方面還可以“鉆漏洞”。某業(yè)內人士介紹,對于大戶型房源而言,契稅是執(zhí)行2%的稅率。但如果按照首套購房的模式,就可以下調到1%。而在涉及換房的情況下,如果一名購房者本身有房產,但是房本還沒有滿兩年,那么此時要獲取購房資格,就必須先賣掉第一套,同時需要繳納5%的營業(yè)稅,即便后續(xù)改成增值稅,也會有稅費成本。但如果假離婚,則可以避免這樣的稅費。

中原地產分析師張大偉認為,對于現在一線城市來說,剛需已經不是恐慌主力。因為不論是北京還是上海,300萬套總價的剛需盤、剛需二手房已經接近絕跡,市場主流已經進入500萬-800萬區(qū)間。按照目前房屋價值區(qū)間計算,通過離婚買房最終省下的錢至少數十萬。

貸款未還清 離婚難過戶

實際上,通過離婚買房獲取購房資格、減免稅費這種方式在某種情況下隱藏著巨大的成本和風險。

如果房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,并且有貸款尚未還清,在辦理房產更名之前必須將剩余的貸款償還辦理解押后,才能進行下一步離婚、過戶等程序。“否則建委核查稅費都過不去。”一位資深房產經紀人對記者表示。

孫女士的丈夫有一套婚前房產,兩人結婚后又在朝陽購買了一套房產,并且現在仍有100萬元左右的貸款尚未還清。對于現在的孫女士來說,如果想要通過離婚的方式添置房產,就需要先將100萬元的貸款還清。只有這樣才能將該套兩人共同房產過戶到丈夫名下,孫女士也才能夠已名下無房的狀態(tài)購置“首套住房。”

購房人可可告訴記者,對于剛需群體而言,在一個房價特別高,風險也不小的市場上,“應該要把購房資格的資源優(yōu)勢用到最大,因此離婚對他們的家庭而言是一個比較‘劃算’的選擇。”

對于離婚買房的風險,可可也從財產方面和情感方面有所考慮:“有些人是不能接受(離婚買房)的。第一離婚很麻煩,有些父母會覺得在心里是一個結,難以接受;而且也真有離了婚就不再復婚的情況。所以如果雙方感情有瑕疵,就不要輕易嘗試這種方式了。”她表示。

嚴躍進則認為,從獲利的角度看,假離婚讓部分購房者可以多購一套房,這說明此類群體看漲房價;但購房后是否會有投資收益,這個是不能保證的。成本方面,假離婚使得婚姻記錄抹黑,甚至會出現婚姻生活受干擾,甚至以買房為名最終真離婚的現象,此類風險需要家庭自己負擔。另外假離婚現象引起了政策監(jiān)管層關注,后續(xù)假離婚后會限制購房,這也是一個潛在的風險。

律師說法

●胡周雄律師,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

“為購房而假離婚,不但有違社會公序良俗,也隱含人財兩空的法律風險。”

假離婚一樣具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效力。如果離婚后一方反悔,不按之前雙方的約定進行復婚登記,原本不愿意離婚的另一方不可以要求撤銷已生效的離婚登記,當然也無法強行要求復婚登記。
其次,假離婚關于財產歸屬的約定也具有法律效力。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(xié)議離婚時,須對財產分割、子女撫養(yǎng)等問題一并處理。由于目的是為重新購房而假離婚,夫妻雙方對財產的處理往往簡易操作,將共有財產劃歸一方所有,另一方凈身出戶。此狀況下若未能依約復婚,凈身出戶一方即使手握雙方假離婚假分割的證據,仍將難以推翻財產全部歸屬一方所有的“不合理協(xié)議”。因為,約定財產歸屬一方所有的離婚協(xié)議經婚姻部門登記備案后,其證據效力高于雙方之間的私自約定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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